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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思覺失調症?無法消失的被監視感...從社工師眼中看你不了解的思覺失調|酢漿草的超能力

 

Q:思覺失調症患者常出現的症狀?

思覺失調症,以前叫做精神分裂症,台灣精神醫學會在2012年時正名通過更改為「思覺失調症」,代表這是一個思考與知覺功能失調的疾病,而『失調』二字同時也代表它「恢復的可能性」。

近期因為許多戲劇和社會事件,思覺失調症一直是討論度很高的一個疾病,而雖然聽過的人越來越多,實際上對這個疾病有了解的人並不多,也因為不了解,所以因此而產生的誤解和偏見也不少。

思覺失調症與憂鬱症都是在精神醫學領域當中的主要疾病,據統計,全台灣思覺失調症的患者大約有15萬人,佔全台灣人口比例為0.7%,而全球的盛行率一般認知為百分之一。

 

而實際上思覺失調症是什麼部分生病了呢?是人類的大腦生病了,大腦管理人類一切的活動,包含感情、語言、思考、感覺等等,而思覺失調症便是大腦在思考以及感覺這兩個層面出了問題。目前大多認為思覺失調症的成因十分複雜,大腦中的多巴胺分泌失調亦與之相關。

思覺失調症的代表性症狀,分為正性症狀以及負性症狀。

正性症狀的部分,首先是幻聽,幻聽也就是聽到實際上並不存在的聲音,對患者來說,這些聲音就像是真實的聲音一樣,聲音的內容可能所以也會干擾到患者的思考與情緒,進一步影響到患者的行為。另一個常見的症狀則是妄想,而妄想的內容就很多樣了,被害妄想,被監視妄想,這些內容是患者十分堅信並且無法被動搖的,而通常也都是十分負面的內容。若身邊的人對沒有根據的事情十分相信,並且好像沒有討論的空間時,便要注意了。

除了常常被注意到的正性症狀,負性症狀也是思覺失調症的個案常出現的,所謂的負性症狀就是說,原本應該要具備的能力受到損害,在同一個思覺失調症的個案身上,常常可以同時看見正性以及負性症狀的出現,而負性症狀也相較於活躍的症性症狀不易被發現。

思覺失調症的發病時間大約是2030幾歲,越早介入的話症狀控制也能夠越好,因此,及早進行治療是很重要的。

 

Q:為什麼有些病患會不願意接受治療?

研究顯示思覺失調症的個案有97%是沒有病識感的,也就是說,沒有病識感,本身就是思覺失調症這個疾病症狀的一部分,因為患者並不會意識到自己有疾病,所以願意一開始就規律接受治療的意願自然就降低了。

 

Q:當患者沒有病識感時,該怎麼辦?

尚未建立病識感之前,我們可以從其核心精神病理所衍伸出來的其他精神症狀先行著手,比方說因為幻聽或妄想的干擾,病患的主觀感受可能是焦慮、緊張,因而失眠,或因為妄想的影響,而總是與身邊的人吵架,情緒難以控制。同理患者,並且肯定患者所知覺到的困難,同時與病患建立良好的信任關係,再逐漸引導患者思考哪些生活的改變可能是症狀的表現,進而了解疾病的緣由,引導患者接受治療。

在規律使用藥物後,患者的症狀進步之時,個案的思考會較有現實感,此時可引導患者思考自己就醫的整個過程與原由,讓患者意識到自己服藥前後之差異。

建立病識感是一段需要長久時間的治療過程,常花上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時間,也有部分個案十分困難建立起良好的病識感。

 

 

Q:個案自行停藥時,是否可以強制就醫?

強制就醫和強制住院治療是兩個不一樣的概念。

強制就醫的定義為,當社區發現民眾出現干擾行為,先通報110119,並通知衛生局。若該民眾為疑似精神病人,且有自傷、傷人行為或之虞時,依據精神衛生法第32 條,由警察、消防及衛生單位會同家屬護送至「指定強制就醫責任醫院」就醫

而強制住院之前,還有一個概念叫,緊急安置。

*嚴重病人拒絕接受全日住院治療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指定精神醫療機構予以緊急安置,並交由二位以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專科醫師進行強制鑑定。

強制住院規範在精神衛生法第41條裡,「強制住院」須符合的相關主要條件:第一、個案必須是嚴重病人,嚴重病人的定義為病人呈現出與現實脫節之怪異思想及奇特行為,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第二、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

*前項強制鑑定結果,仍有全日住院治療必要,經詢問嚴重病人意見,仍拒絕接受或無法表達時,應即填具強制住院基本資料表及通報表,並檢附嚴重病人及其保護人之意見及相關診斷證明文件,向審查會申請許可強制住院。
一部分的個案停藥後,其所主要產生的症狀並無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可能為負性症狀為主,或是其幻覺和妄想內容不致患者有自傷傷人之虞,則不符合強制住院之標準。

 

 

Q:有人說患者病情發作常常都是突發性的?是真的嗎?

一般來說,思覺失調症的症狀都是長期存在的,但是往往症狀在干擾患者的思考和行為好一陣子之後,個案因此做出較脫序的行為,才會被注意到。比方說個案長期感覺自己被害,加裝門鎖,足不出戶,總感覺經過的人們都可能會對他不利,某日終於受不了而出現了脫序之行為,這時才會被社會大眾看見,故在資訊不很充足的狀況下,一部分的人可能會認為,思覺失調症患者症狀常是突發性的。

 

 

Q:治療成功順利出院的機率大嗎?

思覺失調症的症狀因人而異,也並不是所有的患者都會有明顯的幻聽或妄想內容,主要的治療方法是藥物,而每個患者對藥物治療的反應都不一樣,

思覺失調症復發的可能性很高,一般來說停藥之後,半年內復發的可能性有50[U1] %,所以若想要減藥或者是停藥記得要與醫師討論,症狀平穩的狀態下,也有許多患者持續服藥,防止再度復發,所以有些人會表示,思覺失調症的藥是無法停藥的。不過依照上述的狀態,可以改成是,思覺思調症是可以治療的,但停藥的話,有頗高的再發風險。

 

 

Q:怎樣的病患你會評估可以開始社區治療或回歸社會?

思覺失調症的病友病況十分的多變且複雜,每位患者的症狀、功能、動機都不同,因此針對個案擬定適合的治療計畫是很重要的,從個案急性症狀的穩定、到病識感的建立,慢慢的,我們針對病況進行詳細的評估,決定每位個案現在是和什麼樣的工作,或什麼樣的庇護性場所,從日間病房、精神康復之家、慢性良養院等等都有不同的目標設定。

因此,回歸社會的定義如果是讓精障者能夠與社會維持良好的互動關係而不致疏遠,這其實便是精神醫療與精神復健一直在做的事情,也是一直以來的課題。個案一直都處在社會當中,也與社會有著聯繫。

另,社區治療定義是,將個案接受藥物治療的場域移到社區或是家庭之中,這多半是在病識感無法順利建立,以致病患無法來到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時所採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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